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山阳县盈丰元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柞水分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超薄饰面花岗岩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4328501(环评股)
传 真:0914-4328501
通讯地址:柞水县环境保护局三楼环评股
邮 箱:zshpg@foxmail.com 邮 编:711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年产30万平方米超薄饰面花岗岩加工项目 | 商洛市柞水县红岩寺镇盘龙寺村 | 山阳县盈丰元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柞水分公司 | 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年产30万平方米超薄饰面花岗岩加工生产线1条;利用板材边角料建设机制砂、石子加工生产线各一条及生产车间、成品库、综合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4万元,占总投资的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