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办)人民政府:
根据《柞水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柞发[2017]9号)和柞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产业脱贫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柞产业脱贫办发[2017]25号)的要求,经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三委会”,镇(办)公示汇总上报,县农业局核查验收。经2017年12月1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2017年贫困户发展种植业补助资金共计104.356万元。现将2017年贫困户发展种植业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17年贫困户发展种植业补助资金计划主要2017年在册贫困户种植业进行奖补。各镇(办)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贫困户产业发展步伐,将产业做大做强。
二、养殖补助资金以“一折通”形式兑付,各镇(办)农业、扶贫、财政干部协同县惠农中心要按照县财政局、监察局(柞财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各贫困户。
三、各镇(办)要做好就地公示工作,严格按照“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改变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四、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有县扶贫局将县级配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县惠农补贴发放中心,县惠农补贴发放中心通过“一折通”兑付系统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将对贫困户产业奖补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不能按时发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柞水县2017年贫困户发展产业(种植)县级奖补资金计划表及到户花名册
柞水县农业局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
抄送:县惠农中心 镇扶贫社 财政所
柞水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4日印发